王先生表示,他曾多次通过函告、电话、面谈等方式要求唐山万科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验收合格证、质量监督(或验收合格)报告等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但万科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能提供上述资料,而公司的人也换了一批又一批。“不符合交房条件,凭什么叫竣工了呢?你应该达到交房条件、合同约定的产品给我,我才能验收。”
在与万科多次沟通的过程中,王先生认为现在万科属于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王先生称,万科·红郡之前的项目经理曾放言“你们不要听律师忽悠,我们万科打官司是不会输的”,这让王先生及其他有问题的业主非常震惊。
“相对来说购房人都是弱势,接下来我们还会继续谈,但万科总要表现出一定诚意,才能谈下去。”王先生透露,万科·红郡一期121户中,大概还有一半的人都没有收房,有关层高的问题,或诉诸法律途径。
律师:附件合同未签字不生效
大成律师事务所邱依律师表示,购房者在合同尾页签字是对之前合同的认定,如果还有补充协议也须签字,“这个举证责任在开发商,因为购房者没办法举证说我没见过这个协议,而是由开发商来举证购房者见过这个协议。一般签字了就说明购房者见过并认可,没签字是没有效力的。”
律师指出,首先,附件合同没有签订就没有生效。其次,即便签了字,当中仍有可以讨论的地方,因为这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比如对层高的理解是什么,如果购房者对补充协议里解释的层高不认可,就可以主张通行的行业准则,“格式合同条款有争议的话,一般作出有利于对方(购房者)的解释。”
此外,律师还表示,由于开发商的质量问题导致没有按期交房,过错和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在买房的过程中,购房者往往是相对弱势的群体,信息不对称,没有话语权。律师建议,消费者在签合同时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尤其是交房期限、质量保障、验收标准等问题,以及一旦违约要承担哪些责任,“如果违约成本比较高,开发商在这些事情上也就不会那么轻率。”
目前,房地产市场仍旧是偏卖方的市场,合同条款相对放松,开发商没写清楚的东西,消费者并不会太坚持。对此,律师建议消费者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在维护权益的时候不要单个对抗,而是发挥业主委员会、区委会等团体的作用,同时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反映,保障自己的权益。(记者李方)
- 2013-09-26福州万科又一城以“信仰集结派对”宣告公开
- 2013-09-26万科首个城市综合体项目将于年底在北京推出
- 2013-09-25地产大佬相继转型服务商 万科酝酿让员工当小老板
- 2013-09-24月印世玺夜宴金秋 万科•世玺昆曲之夜完美落幕
- 2013-09-24击败万科30亿夺地王 保利系广州或现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