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黄金周后首个工作日,济南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信息新系统今日正式上线,而符合提取新政策延期的两类人群也可继续到公积金大厅提取公积金。记者郑心茹
原账号不再使用缴存违反规定系统将自动限制
9月3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发布了济南公积金提取和缴存细则,济南市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新系统自9月22日开始切换,今日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记者了解到,新系统上线后,将为各缴存单位、职工设立新的公积金账号,原系统账号不再使用。
此次新系统上线,变更的只是单位和个人账号,职工账户余额、账户状态等信息均不会变动。新系统上线后,凡身份证信息不符合国家身份证编码规则或无身份证号码的,系统将会自动做出判断和限制。
此外,新系统上线后,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不得突破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上(下)限,缴存基数保留到元位,并符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额的勾稽关系。不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新系统会自动做出限制。
公积金新账号可在网站或银行查询
今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市民要在表格上填新的公积金账号,各单位需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或各缴存银行查询本单位及职工的新系统账号,并认真做好账号变更调整事宜,确保上线后缴存、提取等业务顺利办理,不发生错号、串号等问题。
每个职工只能保留一个住房公积金账号,如在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有一个以上公积金账号的职工,请及时到缴存银行进行账户合并。系统上线后,新系统将会自动对多账户职工做出控制,影响业务办理。
符合延期政策的两类人今起可继续提取公积金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今日起正式施行,主要对以下两类原因提取做了调整。一是因购房提取的,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二是有公积金贷款的,只能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但仍可每还款满一年提取一次,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也可提取公积金。
但因中秋节前职工提取人数较多,对产生影响的两类提取延长了办理时间。一是凡因购买自有自住住房且未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的,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3年的,可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凭有效凭证办理提取手续。二是有公积金贷款的,所购房屋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全额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的,可凭上述材料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办理提取。
今日起需要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可到公积金大厅办理提取手续。另外单位可提出预约,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集中上门办理。
预约电话:819593858195938281959383
提醒
今起提公积金得用新表格
新系统上线后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等业务办理的相关凭证和表格做了更新,并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样式。原凭证、表格与新的不同的即日起停止使用。各单位可查询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网址为:http://www.gjj.gov.cn/index.html)或拨打济南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或到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