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10月15日电(张志滨)近日,福州建发北湖苑(建发领第御湖湾)的业主摊上了提前交房的好事,但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开发商却要求提前1年代收契税等相关费用,只有费用缴交齐全了,才可以正式交房使用,否则不予以办理交房手续。
业主质疑开发商代收契税作为交房条件,御湖湾售楼人员:“他们上面有人”
今年9月,在福州建发领第御湖湾购房的陈曦(化名)收到了《建发北湖苑X区(领第御湖湾)项目交房通知书》,通知她在9月底办理交房手续。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时间本应是2014年6月30日,提前了将近7个月。
但让陈曦意想不到的是,开发商福州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交房通知书》中要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相关费用中需缴纳“房屋总价×3%”的契税,并且,这项费用由开发商统一纳入到“办理交房手续时需缴交的费用”收取,如有政策变动,多还少补。经过计算,陈曦要缴纳给开发商的契税超过4.6万元。
“缴交契税是在办理产权证时才需要办的手续,怎么变成了开发商的交房条件?”看到《交房通知书》,陈曦查看相关法律法规后得知,只有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才需完成契税缴交,并且契税的缴交和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存在任何关联,“以缴纳地税作为交房的条件,这不是强制我们业主答应开发商的要求吗?”陈曦对此表示质疑。
对此,负责代理建发领第御湖湾的销售公司的售楼人员回应陈曦称,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补充条款》约定,商品房交付前,买受人(即业主)须缴清契税等相关费用,出卖人(开发商)收到相关费用后代为向相关部门缴交,“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契税就应该由开发商统一代收代办。”
售楼人员的回复让陈曦感到很不合理,陈曦认为,虽然《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收到费用后代为向相关部门缴交,但这并不意味业主的契税缴纳只能通过开发商进行,这项费用更不应该成为办理交房手续的条件,“既然是代为缴交,我们就有自行缴交的权利,开发商这做法不讲道理。”
13日下午,陈曦来到位于建发领第御湖湾的物业公司——怡家园物业(该物业公司为厦门建发集团旗下专业从事物业管理的股份子公司)——了解此事。此前半个多月,陈曦一直在向负责代理该公司的售楼公司的销售人员、开发商的客户服务部门进行反馈,但得到的结果都是被推来推去,“提供的客服电话没人接听,客服经理的手机始终无人接听。”
在怡家园物业公司近1个多小时的交涉后,陈曦仍没能找到相关负责人,随后,陈曦向在场的建发集团工作人员询问公司领导在福州的办公场所,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地址不方便说。”记者以业主的身份再次询问,该工作人员仍作出同样的答复。
据建发领第御湖湾的售楼人员透露,反映这些问题没人愿意解释非常正常,即便是投诉了也不知道会在哪一环节被卡住,不会让上级领导知道。他还向记者介绍,福州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建发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即便是投诉该公司也和建发集团没有关系,“建发集团每盖一块地的房子都成立子公司来规避风险,他是国企,公司大,就算你闹出什么事情来,他们上面有人。这是很现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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