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记协> 采编学 > 正文

网络时代“童年的消逝”现象分析

2012-06-18 16:27:18  来源: 新闻爱好者  作者: 姚倩  
视频加载中...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中国网民规模已达到4.85亿,其中10岁至19岁的网民占26.0%,而年龄在10岁以下的占1.3%,也就是有600多万10岁以下的儿童经常使用电脑。[2]由此可见,在识字率大量提高、识字年龄逐渐下降的现代社会中,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普及,简单的技术操作已经不能成为区别儿童与成年人的界限。并且在技术不断革新的今日,已经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高科技电子产品,这些高科技产品类似于一种运用技术的平台,它们对受众并没有产生任何技术隔阂,反而拉近了受众与繁复技术的距离,使任何人都能够简便地操作,儿童也不例外。

麦克卢汉认为,印刷时代迫使人们以线性方式处理信息,而电子传播形式与印刷技术则完全相反。[3]114-136比如网上的文章有很多的超级链接,会把受众的注意力从主旨转向其他不相干的问题,这样的传播方式是非线性并且缺乏逻辑演绎的。而今天的孩子到了上学年龄时,早已用非线性和听觉的方式饱尝了不计其数的电子信息,等到在教室里遭遇典型的印刷式教育体系,自然会难以适从。麦克卢汉指出,今天的孩子上学后会发现,因为电子媒介,教室外的信息水平远远高于教室内了。[3]114-136在某种程度上,今天的孩子觉得上学是对他们教育的一种干扰。由于日常大量接触“非线性”的媒介信息,儿童变得缺乏耐心、急于求成。比如寻找某一问题的答案,当代儿童更倾向于使用网络搜索引擎而不是从书本中找寻答案。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今孩子对待学校与老师的态度与20年前大相径庭。由于能够轻易接收到外界的大量信息,现在的孩子敢于对老师教授的知识产生质疑、敢于去质疑老师的“权威性”。像这样学生知道老师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无所谓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差别了。可见,孩子作为“儿童”的许多特质已经消失。通过搜索引擎,他们甚至在某一领域的知识量可以很轻易地就超过成年人。在知识的分野中,儿童与成年人的界限愈加模糊,儿童已经失去了作为儿童应有的懵懂与“无知”。

作为“催化剂”的网络世界

通过网络等电子媒介,儿童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轻易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情境”。梅罗维茨在他的《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中说道:

“电子媒介将许多不同类型的人带到相同的‘地方’,于是许多从前不同的社会角色特点变得模糊了。由此可见,电子媒介最根本的不是通过内容来影响我们,而是通过改变社会生活的‘地理场景’来产生影响。”[4]

也就是说,身处于网络世界的儿童可以通过鼠标轻触便可以将自身置于不同的“地理场景”中,去体验不同的信息环境。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能够有效地重新组织社会环境,从而达到对受众的影响,引起受众行为的变化。值得指出的是,在受众置身于媒体所营造的“真实场景”中时,几乎能够体验到这个场景中所发生的任何情感,即发生“移情作用”。这种联系一旦建立,无论媒介人物的感受如何,受众都能够收获到类似的感受。

学者格兰·斯帕克斯指出:“人类情感经历的过程,是在较长时间里慢慢展开的过程,而电视之类的媒介如此快速地展示人类的种种情感反应,表明新技术似乎在干涉和迷惑人类慢慢经历情感的倾向。”[3]114-136通过电子媒介,人们常常感受到“自己在以人为的速度飞速跨越不同的情感状态”。而在现代社会中,儿童正通过电子媒介大量接触和体验着本不属于他们的“情感状态”,网络中大量的色情、暴力、恐怖的内容使儿童仅仅坐在电脑前便打开了进入成人世界的大门,在情感经历上便越来越早熟。电子媒介作为一种“催化剂”,使儿童通过接触媒介便快速地经历了成长的漫长过程,这种“催化剂”使儿童的心理过早成熟,缩短了由儿童走向成人化的时间。电子媒介创建了“地球村”,使人类又回归到了“部落状态”。这也就导致成年人世界中的“秘密”可以通过电子媒介毫无保留地展现给儿童;在模糊了年龄的网络世界中,儿童可以以成年人的身份来到成年人的世界中。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儿童应当珍视的“羞耻心”也不复存在,他们可以和成年人一样参与到成人的各个生活层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