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开展落实高温津贴规定专项督查
2018-08-12 15:53:18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凌生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龙岩8月12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 连日来,一波波热浪涌来,高温预警不断。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关于高温天气期间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的批示精神,按照龙岩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部署要求,自8月11日至31日,龙岩市人社局组织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开展落实高温津贴规定情况专项督查。 至8月底,组织执法力量深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检查,督促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用人单位以及其他涉及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规定。 市、县人社部门在7月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情况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违反高温津贴规定,对存在未发、少发高温津贴或以防暑降温物品冲抵高温津贴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外,市、县人社部门还将持续推进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平等协商,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订立集体合同,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 据悉,福建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替代高温津贴。 龙岩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落实高温津贴有关规定时,要敢于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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