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落地
2023-04-15 10:05:00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马伊骅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龙岩4月15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 可办理“商转公”、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取消贷款次数限制、提高二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支持刚性购房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龙岩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4月12日,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决定从七个方面对龙岩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加大支持二孩三孩家庭购(租)房 (一)提高贷款额度。对生育二孩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增加15万元;对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增加25万元。 (二)提高租房提取限额。对生育二孩的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租房提取公积金限额提高至每月800元;对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租房提取公积金限额提高至每月1000元。 调整首付款比例认定标准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缩短公积金申贷最低缴存时限 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原来为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 开展“商转公”贷款 龙岩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且职工家庭(含产权共有人家庭)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在还款期间可申请将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两次公积金贷后可再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取消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在龙岩市办理过两次(含)以上公积金贷款(抵押类)的职工,再次购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住房贷款。 推行“带押过户”办理公积金贷款 对于“带押过户”办理条件成熟的县(市、区),积极推行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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