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要闻 > 正文

《宁德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联合评价实施方案》发布

2024-04-17 11:06:47  作者:张瑜 范林春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近日,市税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宁德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联合评价实施方案》,以“一年一评”为周期,从合法、专业、服务、内控等方面,对宁德市辖区内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执业情况进行联合评价,通过政府监管和市场合力引导涉税专业机构提质增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为税企之间的纽带,各部门信息不对称,缺少有效治理机制等制约着行业发展。联合评价的实施旨在建成“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行政执法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推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发展。

为了保障《宁德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联合评价实施方案》落地生效,税务部门牵头建立市县两级税务、财政、市场监管横向业务联系和协调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联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级税务部门牵头组织同级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委员会,强化数据分享,会商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完善联合协调机制。

“我们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不仅对‘优秀’类别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公开表彰授牌,还将在办理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3部门业务时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专人辅导、容缺预审等服务,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压缩办理时限至50%,以此提升服务机构参与联合评价的积极性。”宁德市税务局纳服科科长李文杰表示。(闽东日报记者 张瑜 通讯员 范林春)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