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政府购买服务恐成腐败新灾区 一些项目回扣高达40%

2014-07-03 07:18:07 王昆 潘晔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分享到:

规范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监管

一些专家认为,在公共财政的购买支出体系不够完善的条件下,需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创新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框架和资金运作机制,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科学、稳定的财力保障。

首先,应对政府购买预算资金实行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管理。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如果没有科学规范的方法,长远来看政府支出的压力不是缩小了,而是增大了。对此,他建议政府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增加对购买公共服务的专门预算,使之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此外,针对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评估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乏必要的标准与规范,他认为,应该制定严格的项目评估标准与制度,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使用行为。

也有专家建议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做账。刘小川教授说“虽然现在财政公开要细化到‘项’,但却是以项目的支出功能和政府职能来编的,这样的弊端是比较笼统、模糊,但若是按经济分类做账即使公布到‘款’依然可以知晓政府的钱用于何处。”

其次,完善财政配套支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包括吕艳滨在内的多位专家认为,为规范政府购买行为,应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招标方式、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机制,将购买、委托、评估、认证、问责等诸环节纳入相应的法定程序,为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制度化的渠道,为“购买服务”纳入公共财政体制提供政策依据和切实保证。

第三,妥善处理各部门关系,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一位财政系统的官员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际上是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的重大变革,会直接影响到有关部门的资金使用权。因此,在统一政府各有关部门认识的基础上,也要广泛听取各部门对推行这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尽快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管理办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管理办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操作程序规范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办法等系列制度,以增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可操作性。记者王昆 潘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