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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总裁回应反垄断调查:将继续在华增加投资

2015-02-10 16:06:0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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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总裁回应反垄断调查:将继续在华增加投资

历时16个月的高通反垄断案调查画上了句号。2月9日晚间消息表明,高通支付 9.75 亿美元罚款进行和解,创造了中国反垄断罚款的最高纪录。另外,国家发改委还要求高通对中国的智能手机专利授权做出多项调整。

2月10日上午,瞭望智库第一时间连线高通总裁Derek Aberle,交流了高通对这一处罚的意见。Derek Aberle表示,经过16个月的沟通,发改委最终认可了高通的整改方案,未来高通并将持续增加中国的投资与投入,增强与中国半导体行业及上下游的关系。

“尽管最终达成的解决方案中,也有一些让我们感觉失望的方面,但发改委接受了我们的整改计划,并用行政决定的方式公布了出来。”Derek Aberle说:“调查终结后,高通能够积极的参与到中国 3G/4G 技术普及的浪潮中来。”

瞭望智库:这个处罚决定对高通的业绩有多大的实际影响?

Derek Aberle首先我们的整改方案中承诺,会把3G和4G进行分开,进行单独的专利许可。在此基础之上,我们接下来会和中国的被许可人联系,向他们提出修改许可协议。要约仅限于在中国地区将使用的设备,这些(在中国地区使用的)设备我们会给他们单独的费率。

我们所提出的新的许可条件是针对3G包括3/4G多模设备,要约是5%,针对纯4G的设备,包括了中国网络上运行的3模设备,我们提出的要约费率是5%,这个基础是按照销售额的65%来计算,也就是说,相当于有35%的折扣。

目前我没有办法给大家一个答案,来计算用美元计价的金额会少收多少,这里面有很多变动的因素,比如这个市场有多大,以及有多少合作伙伴愿意根据这的要约来修改他们的协议。

对中国提出要约时,我们将与他们进行友好的协商,并提出新的许可协议。具体的操作方式与过去是类似的。

瞭望智库:自愿选择,是否意味着,以前有合作伙伴的条件其实更加优惠?

Derek Aberle我不会这么看这个问题。或许,我们以往针对所有被许可人的要约,是把所有的合作都包括在了一起,而现在,是单独提出了中国地区的方案。

那么,因此中国的被许可人有了这样一个选择权,我们可以根据新要约条件,只取得中国地区的专利许可。如果需要其他地区的许可,也还是需要跟我们协商,或是直接按原方式,取得我们的整体许可。

瞭望智库:1、这是中国目前反垄断的最大一笔罚单,这笔罚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2、它是否只适用中国市场,还是适用于所有市场?3、小米印度销售是否因为有高通的反授权保护,这次是否会影响中国手机的海外销售?

Derek Aberle1、首先,关于罚款金额的计算,它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国家发改委认定的,高通2013年(自然年度)在中国市场的收入乘以8%得出的。

2、我们的整改方案,只适用于中国被许可人提出的,关于3G和4G标准的要约。

3、我不认为我们的整改方案会对小米及其他中国公司在海外市场的情况有任何影响。

瞭望智库:未来高通会不会在中国按照模块收费?

Derek Aberle我知悉了这个问题在中国的讨论,过去在长达16个月的时间里跟发改委的反复讨论,这是我们的最后结论,我们最后依然还是按照整体收入进行计算,但是给予不同的费率要约。

瞭望智库:高通上调盈收预期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因为反垄断落定带来的不确定性消除?

Derek Aberle我们今年年初向资本市场给出的预期比以往更高一些,是因为上年度的一个与被许可人的争议,以及反垄断的不确定性,所以波动值预计比较宽。

现在我们只是把变动预期缩窄了,虽然大家看到低值提高了,但高值是不变的。低值的提高,一方面我们结束了被许可人的争议,一方面消除了反垄断的不确定性。

瞭望智库:达成整改协议之后,中国厂商费率和其他国际厂商的比较?

Derek Aberle我不想针对特定的被许可人发表评价,我们的整改方案是向所有的中国被许可人提出的,不仅仅针对设备厂商。同时,我们过去都是整体专利组合许可,现在是把3G和4G单独拿出来许可,所以不可以简单地进行类比。

附高通整改计划的关键条款:

● 在专利授权中,高通将单独为现有 3G、4G 等重要的中国专利提供授权(不再和高通其他专利捆绑)。同时会在谈判过程中提供专利清单。作为授权谈判的一部分,如果高通寻求从中国许可证持有方获得交叉授权,高通将会与许可证持有方进行真诚地谈判,提供合理对价。

● 对于在中国销售的,获得高通 3G、4G 专利授权的设备,高通收取不同比例的专利费。对 3G 设备 (包含多模 3G/4G 设备) 收取 5%、对不执行 CDMA 或 WCDMA 网络协议的 4G 设备 (包含 3 模 LTE-TDD 设备) 收取 3.5% 的专利费;每一种专利费的收费基础是设备销售净价的 65%,不再按照设备全价收取。

● 许可证持有方可以从 15 年 1 月 1 日起选择执行为中国地区设备销售准备的条款。

● 对于发改委认定授权协议条款不合理或没有在授权协议中质疑不合理条款的芯片客户,高通不能限制对他们的基带芯片销售。不过,该规定并不要求高通向没有取得高通授权的任何实体销售芯片。同时高通也有权拒绝销售芯片给那些不遵守专利授权协议,不报告授权设备销售额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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