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 改革案件管理机制
2015-05-10 07:47:35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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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软约束”到“硬要求” 打开电脑上一份行贿犯罪案件的文书,从密钥中导入自己的电子签名,最高检案管办检察官王旭完成了案件在自己手中的全部环节,文书也自动去到了下一个环节。 2014年,最高检组织研发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上线运行。所有履行检察业务办理、审批职责的检察人员,都要使用该系统进行办案、审批工作,案件的各个环节都在网上操作、在网上全流程运行,各种案件信息都及时、完整、准确录入,实现规范使用。 “把司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了网络运行的‘硬要求’”,这是最高检部署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时的口号。司法规范怎会软?网络要求如何硬?记者向王晋提出了疑问。 “司法规范软不是指法律法规要求不严、标准不高,而是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有时候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办案人员会自觉不自觉地‘灵活变通’一下。”王晋说。比如超期办案,法律上对案件办理时限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办案人员手头案子一多或者案情一复杂,就会触碰到这根红线,在原来的管理体制下,只能事后发现,不能事中提醒,“但网上办案只要在后台设置一道小程序,通过黄灯红灯提醒办案人员注意办案时限,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 “把案件办理的各种要求通过技术手段固化在程序之中,办案人员按照业务流程要求,才可以完成案件的办理工作,使司法办案过程可视、可控、可查。”案管办负责流程监控的检察官陈坚说,在办案系统里,所有操作都会留痕,一个案子被哪些人浏览过、操作过,都有据可查。所有的文书都使用标准模板,按办案节点配置,在系统内制作审批、统一编号、统一用印。此外,系统通过权限控制,进一步明确办案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充分考虑案件办理各角色的权限需求和保密要求,做到权限与职责相一致,确保落实办案责任。 从神秘办案到信息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景春华立案侦查。”5月8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率先发布后没几分钟,这条新闻就登上了各大门户网站的重要位置。从2014年10月1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正式上线运行以来,这一幕屡屡上演。截至4月底,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网上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68125件、重要案件信息37818件、法律文书231004件。作为最高检重大案件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关注度火箭般蹿升。 “在这个平台上,不仅可以查询到案由、办案进度、强制措施等案件程序性信息,还能看到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制作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公开发布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案管办副主任刘志远说,“此外,这个网站还是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律师可以通过网站申请会见、阅卷、收集调取或提供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检察院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处理并回复。”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前提就得让人民群众知道发生了案件。以前,检察机关显得颇为神秘,办理的案子往往秘而不宣,别说社会公众,就连当事人有时也不知道案子到底进展到了哪一步。这样的情形显然不能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相符。检察机关也在着力推动检务公开,而其中的核心和关键就是案件信息公开。 “人民群众不仅仅想要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责权限,更关注具体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办理效果。”王晋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里设置了案件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只有完成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办案流程才能终结,“案件信息公开网为全方位、全过程开展案件信息公开提供了强大支撑,社会公众在上面可以查阅全国检察机关公开的案件信息,监督各级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工作,这将倒逼检察机关规范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记者彭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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