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债男“挟持”女子抢走轿车 不但找错对象,还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拘留15天 12月5日下午,有市民反映,在柳州市青云民生市场一家酒店附近,一名女子准备驾车离开时,被七八名陌生男子拖下车塞到后排座位,并强行抢车开走。女子大声求救,场面堪比人质挟持。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在西江静兰路口处将人车截获。 当日下午5时许,娄女士开着父亲的小轿车到青云民生市场附近办事;办完事后,到停车场准备取车回家。不料,刚上车就被七八名男子团团围住,硬是把她从驾驶室拖出来,塞到车后座上,并有两名男子一左一右控制着。娄大声呼救,很快就被两名男子捂住嘴。 附近市民见状,立即报警。警方通过天网监控,在西江静兰路口柳宗元雕像处将小轿车拦下,控制住车内的4名男子。 据涉事的姚某、周某、陈某、卜某交代,他们是南宁市一家商务公司催收汽车欠款小组的工作人员。之所以挟持娄女士和小轿车,是因为车主李某之前在上海一家汽车融资公司,融资贷款购买了小轿车,至今已有4期未还。按照公司规定,必须向借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但是借款人一直不肯还款。他们根据公司领导的安排,特意到柳州将这辆涉贷小轿车开回南宁。 当天,他们一行9人开着两辆小车来到柳州,通过GPS定位,在青云市场附近的一家停车场找到当事车辆,随后发生了“挟持”的一幕。 在车上,姚某等4人称这辆轿车已欠了4期的贷款,并出示了借款合同以及相关证据,让娄通知其父按时还钱以将车取回。不过娄并未听,一直大喊大叫,还欲打电话求救。他们急忙抢过手机。 而更让姚某几人想不到的是,涉贷小轿车并非娄某父亲所有,而是娄父一个朋友以4万元抵押给他的。 目前,姚某等4名男子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分别被警方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南国今报 记者黄远来 通讯员胡志彬) |
相关阅读:
- [ 12-07]惠安女子从摩托车摔下后脑勺出血 村民冒雨救人
- [ 12-07]女子超市购物因地板湿滑摔断门牙 商家赔偿一万元
- [ 12-07]女子鱼刺卡喉吞饭险戳穿颈动脉
- [ 12-07]漳浦县杜浔镇新港城一高楼30层楼顶劝下轻生女子
- [ 12-07]电动车被撞女子摔到路边 肇事者逃逸好心人忙报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