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

2017-08-25 16:41:26 叶昊鸣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记者叶昊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5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就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作出部署。

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基金省级统筹,要在省市区内做到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待遇支付标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等五个方面统一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其他地方也可以在省级建立调剂金,由市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例上解到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集中管理,用于调剂解决各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缺口。

意见强调,要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体系,提高工伤保险服务水平,建立基金管理良性机制,推进工伤保险健康发展,确保省级统筹有效运行。

意见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省级统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