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乘客开门致人伤 司机是否要担责

2024-07-05 09:26 作者:巨云鹏 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吴静

如今,很多人选择乘坐网约车出行,有时会有潜在的安全风险。当发生事故和矛盾纠纷时,由于网约车运营涉及多个主体,包括司机、平台企业、乘客等,责任如何界定?

傍晚时分,乘客小阳在平台叫了一辆网约车前往目的地,在临近目的地的一个路口等候红绿灯时,小阳想要下车。司机王某同意后,小阳从后排打开右侧车门,刚好和后方驶来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驾车人摔倒受伤。经司法鉴定,电动自行车司机构成伤残。电动自行车司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司机王某、乘客小阳、网约车平台企业等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网约车司机没有在合适的地点停车,也没有提醒乘客开门时注意后方来车情况;乘客小阳作为开门行为的实施者,没有尽到注意观察、避免危险的义务。而王某车辆是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实际却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综合笔录材料等,可以认定保险公司对事故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予以免赔;网约车平台企业未尽到审核职责,导致本不应用于营运的车辆对外营运,最终造成人员伤害,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对此负有责任。

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的责任,网约车平台企业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的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卢颖提醒,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对在其平台上注册的司机和车辆资质以及车辆所购保险是否适用于营运类车辆等尽到相应的审核义务,完善相应准入要求,使类似本案纠纷可通过商业保险等社会风险分担机制来解决,更有利于各方权益的保护。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童潇认为,网约车平台企业应根据相关数据所反映的多发事故类型、纠纷类型,总结出网约车运行中可能遇到的纠纷和风险,比如违法停车、乘客违章开门等,对网约车司机进行工作提示和风险提示。(记者 巨云鹏)

关键词:司机,emsp,乘客,约车,担责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