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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警方查处一起环境污染案

2016-06-20 15:56:57  来源:  责任编辑:杨斯羽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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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本网通讯员 陈宇)近日,经延平警方调查核实,大横镇一家沤浆厂私设暗管将含有有毒物质的废水排入厂外,污染环境。该厂老板张某涉嫌环境污染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6年1月22日,延平区环保局联合大横镇派出所对大横镇的一家沤浆厂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联合执法人员发现该厂老板张某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制浆(竹浆)项目,设有3个沤浆池。联合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厂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每个沤浆池底部设有排污口,制浆的废水顺着排污口的一条暗管流向厂外。

废水排入厂外

随即,联合执法人员对其中一个沤浆池底部排污口的废水残留进行取样送检。经有关部门检测,该厂排放废水的pH值高达13.9。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废水为腐蚀性危险废物,属于有毒物质,老板张某涉嫌环境污染罪。

4月19日,延平区环保局将案件移交至延平治安大队进行立案调查。经民警调查,张某对自己非法排放废水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张某交代,其在今年年初私自建设制浆项目,但没有建设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直接埋下一条暗管,将加工竹片产生的含有化学用品氢氧化钠的废水,通过暗管排出厂外。

化学用品氢氧化钠

6月15日,张某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被延平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截至目前,延平治安大队已对延平辖区涉嫌排放污水的4家沤浆厂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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