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整治两类企业燃煤设施
2017-10-17 15:14: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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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启动了“两类企业”燃煤设施专项整治,推进散煤治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防治大气污染。 此次整治范围为西安市所有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即日起至10月底,“两类企业”要按照环保要求,对生产生活用燃煤设施自行进行整治并改用清洁能源,确保达标排放。10月15日起各企业均不得再使用燃煤设施,尤其是预拌砂浆企业,不得再将燃煤设施用于烘干工艺。10月30日前,全市范围内所有“两类企业”无论生产生活方面,都禁止使用燃煤设施,必须全面拆除燃煤设施或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专项整治期间,各区县、开发区要对辖区内“两类企业”使用燃煤设施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要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督促各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要采取断然性措施,进行处罚并强制拆除,确保杜绝此类燃煤设施造成大气污染问题。 11月,西安市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组织相关环保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对按规定必须淘汰的燃煤设施,必须淘汰到位,依法拆除。对采取清洁能源替代的设施,必须限期完成改造,稳定使用清洁能源。对逾期整治不到位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责令实施停产停业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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