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基地拓展司法“保育” 政和县法院生态司法教育基地揭牌
2017-12-25 08:40:32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江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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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司法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现场 12月21日,政和县人民法院举行生态司法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生态司法教育基地由政和县法院与县林业局共同创建,地址位于中华紫薇园,是政和法院继“四合一”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法官、检察官生态公益林”后,开启生态司法保护的新历程。基地具有传播生态理念、展示生态成果、加强法治教育功能,综合展现了司法护航绿色生态的成果,极大拓展了司法的“保育”作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敏东,政和县委书记黄爱华,政和县政协主席魏万进出席活动。 一直以来,政和县法院紧紧围绕绿色生态发展主旋律,着眼于生态的长远发展,立足生态实际,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新的生态司法之路,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培育生态司法工作品牌。 2015年,为大力推广“补植复绿”修复性生态司法机制,经过多次的实地考查和反复酝酿讨论,政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林业局、铁山镇政府共同决定在政和县大岭村设立集“珍贵树种补植复绿”“社区矫正服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普法宣传示范”“美丽乡村林木保护”四项功能为一体的“四合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并制定《“四合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实施意见》,该意见立足政和县生态建设实际,着眼生态司法的现状,适应生态修复的长远发展,得到了省、市两级法院和县委、政府的高度肯定。2015年12月17日“四合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正式揭牌。 为不断拓展“四合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集群示范效应,2016年上半年,政和县法院、政和县检察院共同规划建设11亩法官、检察官纪念林用于法官、检察官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体验。并分别于2016、2017年植树节组织法官、检察官种植银杏100株、楠木100株、罗汉松100株、桂花100株。为确保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在每年补植的新苗品种上择优选择,同时重视树木生长养护工作,力求将“法官、检察官公益林”打造成为 “绿色新生态”的样本,形成“政和县生态司法保护教育基地”集群效应,集生态保护、普法教育、课外实践于一体,举司法之力力促“美丽政和”。(龚祖雁 袁玉娟 文/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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