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湖头旅游业, 建瓯出大招
2018-08-22 17:30:45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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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湖头村绿道体验骑行的快乐 (资料图片) 为促进小松镇湖头村国家3A级景区商业发展,针对公路绿道两侧29个自然村内政府授牌的餐饮店、旅游商品店(含精品店)、展示馆(含博物馆)、民宿及引入游客的旅行社,建瓯市近日制定政策进行奖励扶持。 据了解,符合奖励条件的餐饮店除了获得一次性1万元奖励外,还能享受普惠式补助。即游客可凭身份证(小松镇当地身份证不在刷取范围内)在游客服务中心处刷取美食通用抵用券,工作日每天限量发放50张、节假日(含周末)每天限量发放150张,发完为止,3日内有效,供游客在授牌的餐饮店消费时抵用。 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商品店(含精品店),根据营业面积的不同,可获得1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展示馆(含博物馆)营业面积100平米以上一次性补助3万元,营业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补助(不重复累计奖励)。 根据《福建省民宿管理办法》的规定,房间达5间以上,由相关职能部门验收认定并授牌的乡村民宿,每间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旅行社组织小松湖头景区游奖励分为省外、省内两个系列。 旅行社组织省外旅游者,并且在小松授牌的民宿住宿一晚,当年总量累计达200—299人(含200人),可申请享受15元/人的促销奖励;300—499人(含300人),可申请享受30元/人的促销奖励;当年总量超过500人(含500人),可申请享受50元/人的促销奖励(不重复累计奖励)。 旅行社组织省内、建瓯市外旅游者,并且在小松授牌的民宿住宿一晚,当年总量累计达200——299人,可申请享受10元/人的促销奖励;300—499人,可申请享受15元/人的促销奖励;当年总量超过500人,可申请享受30元/人的促销奖励(不重复累计奖励)。 旅行社组织省内、外旅游者一日游未住宿,但在小松授牌的餐饮店进行午餐或晚餐,当年总量累计达300—499人,可申请享受5元/人的促销奖励;500—999人,可申请享受10元/人的促销奖励;当年总量超过1000人(含1000人),可申请享受15元/人的促销奖励。 (谢红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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