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理性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2019-09-04 16:11:01 来源:工行福建财富汇 责任编辑:林张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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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金融消费者在发生纠纷后通过调解或司法途径解决,不仅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也推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改进产品与服务。然而,一些金融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也存在过度或不当维权的情况,在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后,提出不合理要求或做出过激举动,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良好形象,也不利于维护良好、和谐的金融服务关系。
个人征信要珍惜
消费者林某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类贷款,但因存在不良征信记录,银行拒绝为其办理。经调查,林某曾经办理过个人住房贷款,但未按约定及时还款,累计产生逾期记录16次。尽管后来已还清贷款,但已形成了不良征信记录。尽管如此,林某并不接受银行方面的合理解释,并坚持银行要给予信用类贷款的要求,在得不到满足后,反复向银行机构和监管部门投诉。
金融知识小课堂
提及个人征信,大家应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一个人有了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且比较严重的话,在申请信用类贷款的时候可能面临被拒绝办理的后果。因为信用类贷款,顾名思义就是凭借借款者的个人信用来获得贷款的,个人的征信记录,每家银行都可以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如果信用有不良记录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认为这类群体还款意愿不强,贷款机构所要承担的风险就较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放款时将趋于谨慎,常常不会把钱借给这类客户群体。
提升金融素养
金融消费者既要不断加强自身维权意识,勇于合理、合法维权,又要有法律底线意识,做理性消费者,客观理性维权,否则不仅不利于真正解决问题,而且如果因为自身行为影响正常金融服务秩序,可能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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