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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发布9月酒驾典型案例

2019-09-18 17:46: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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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 为严查酒醉驾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9月,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平高速公路支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持续开展“24小时”不间断的酒驾整治行动,力求不断减少、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9月以来,支队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27起,其中酒驾25起、醉驾2起。

宿醉行车隐患无穷 中秋佳节次日被查

9月14日,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一中队迪口勤务组民警在迪口收费站执行日常勤务的过程中,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9时5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闽H86***的小型轿车从收费站ETC通道驶入,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筛查,只见司机轻轻一吹,筛查棒立即闪烁起来!民警见状,立即命令司机将车辆靠边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核查。

司机下车后,故作坦诚地和执勤民警说,我今天真的没喝酒,刚刚吃了一碗扁肉,里边加了料酒。民警告知其,如果是残留在口腔中的酒精,那么后续就会消散,可以去漱口一下再测。在其漱口之后,民警对其利用“酒安6000”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司机竟往里吸气,在数十次呼气测试之后,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是28mg/100ml。面对这个结果,司机陈某某(身份证号352121********4523)“故作坦诚”,继续飚戏:“我今天确实没喝酒,我就是昨晚中秋节聚餐喝酒到凌晨十二点,十二点以后就没有喝酒,这怎么算酒后驾驶?”民警告知其,酒驾不是指当天喝酒,而是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作为法律依据。 随后当民警告知其将要被依法记12分、扣留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司机开始有点躁动,拿出手机嚷嚷道:“我在迪口被人查了,说我喝酒开车,还要罚款1000块,你快过来!”

随后勤务组负责人黄晟对他进行了耐心开导,经过黄晟的思想教育,司机终于从内心认识到酒后驾驶的社会危害,随后签字捺印接受法律处罚。

法律意识淡薄、经营酒类生意、中秋佳节畅饮,在诸多要素作用之下,导致了司机陈某某今日酒后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民警在此呼吁广大驾驶员群体,切莫视法律为一纸空文,切莫视他人生命为儿戏,酒驾是文明社会里应当杜绝的行为!

男子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高速被查

9月15日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一中队在武夷山收费站开展酒驾统一行动,对过往车辆驾驶员逐一进行细致的排查。20时58分许,有一位驾驶员表现反常,极度不配合进行呼气测试,这引起了执勤民警的高度警惕,最终在民警的严厉要求下,驾驶员刘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数值为87mg/100ml,执勤民警立刻将其带至武夷山市市立医院进行抽血。

经了解,驾驶员刘某从建阳送货来武夷山,和朋友在吃晚饭时喝了几瓶的啤酒,抱着侥幸的心里准备开车回建阳,就自行开车准备从武夷山收费站上高速,在收费站取卡时被民警查获。第二天,民警将血样送至建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75.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向刘某讲解了相关了法律知识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危害性,刘某表示会吸取这次教训,并通过自身的案例告诫身边的朋友杜绝酒后驾车。最后,民警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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