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1-12-17 08:47:40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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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建阳区、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59元提高到787元,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从每人每月596元提高到722元。同时,各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同步调整。
为确保发放对象精准,南平市从2020年开始将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审核权限下放乡镇办理。截至11月底,南平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4148户58854人,发放低保金2.27亿元。为保障资金及时安全发放,南平市相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认真做好提标政策工作落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廖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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