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贵违法行为处罚公示
2022-08-12 22:20:50 来源: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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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邵武市拿口镇横排钠长石石英矿厂其他负责人吴*贵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380中段采场未形成第二安全出口案
当事人:吴*贵
处罚事由:邵武市拿口镇横排钠长石石英矿厂矿长吴*贵作为该公司对横排钠长石石英矿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380中段采场未形成第二安全出口。以上行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贰仟伍佰元)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南)应急罚〔2022〕5号
作出处罚的机构: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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