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夏道保温安装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处罚公示
2022-08-12 22:37:34 来源: 责任编辑:陈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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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南平市夏道保温安装有限公司“11.30”一般事故案
被处罚单位:福建省南平市夏道保温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郑*挺
处罚事由: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福建省南平市夏道保温安装有限公司在南平青华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安装管廊架时,发生一起辅助工从高处坠落死亡一人的一般事故。福建省南平市夏道保温安装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没有制定辅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能有效落实;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对安装工人违规操作未及时进行有效制止;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没有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未明确作业的相关安全措施,专职安全员李*峰便因事随意离开作业现场;在组织开展高处作业时,安排无资质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福建省南平市夏道保温安装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培训时间少于24学时;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370000元(叁拾柒万元整)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南)应急罚〔2022〕19号
作出处罚的机构: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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