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供电:“政、警、企”协同联动 成功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
2023-03-15 16:26: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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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5日讯(通讯员 黄高斌 朱文琼)近日,在顺昌县电力执法办公室、国网顺昌县供电公司的全力配合下,顺昌县警方通过“政、警、企”协同联动机制,成功破获系列盗窃电缆、破坏电力设施案件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涉案价值14万余元。
事件发生在今年的2月1日晚19:58分左右,10千伏华税线市民公园开闭所10千伏中山城H620开关跳闸,对中山城市广场大厦用电造成影响。经用户(中山城)查找巡视发现,市民公园开闭所至中山城配电室供电高压电缆被人为破坏,该线路是顺昌大型商场中山城市广场及市民公园、商业街等重要用户供电线路,同时现场发现供电公司产权电缆存在被盗现象。随后,国网顺昌县供电公司向顺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电力执法办公室报案,在电力执法人员的指导下,同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案情发生后,顺昌县电力执法办公室、县公安局、顺昌供电领导高度重视,三方会商后,立即启动“政、警、企”联动机制,当即抽调精干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合成作战中心开展侦查工作,全力配合县公安局做好取证、走访、摸排和抓捕工作。充分发挥出三方的叠加效应,全力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电网运行平稳。
专案组依据管沟电缆路径走向图,通过走访、调取临街商铺等监控录像,倒查犯罪嫌疑人来去时路线,截取犯罪嫌疑人较清晰的面部特征,进行同一比对。经过二十日昼夜奋战、细致摸排,确定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3日9时许,专案组展开精准收网工作,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并缴获作案工具十余件。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于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2月19日期间,在顺昌县辖区内盗窃电缆获利1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的深挖追赃工作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法律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二条 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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