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科创12条”出台
2024-01-14 08:37:16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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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12日由市政府正式批复发布实施,《措施》将进一步促进整合南平市创新资源、营造创新生态、释放发展动能,着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
据了解,《措施》共4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提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培育技术转移机构等3条举措;在加快打造创新载体方面,提出支持“科创飞地”建设、积极创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大国家创新型县(市)创建力度等3条举措;在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方面,制定了提升企业创新决策能力、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技企业培育、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等4条措施;在加强科技人才培育方面,制定了加大对科技人才的支持与培养力度、加大对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力度等2条措施。
市科技局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措施》又称“科创12条”,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突出科技创新引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要求,重点支持南平市绿色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转移中介机构运用平台推动南平市企业需求与技术成果精准对接;围绕茶、竹(笋)、水、白羽肉鸡等生态优势产业发展,支持打造大武夷绿色食品研发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二是突出新时代山海协作要求,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县重点企业到南平市在福州、厦门等沿海地区设立的“科创飞地”落地发展,鼓励南平市企业利用创新资源密集地区的科创平台,开展协同创新。三是突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产业政策制定、项目遴选评估中提高来自企业的专家数量和决策权重;开展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对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在科技项目申报、科技特派员选派等政策上予以倾斜,树立明确的激励导向;强化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探索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支持科研人员以专利等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许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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