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揭中海泄露门 私卖业主信息一条六元
记者几经辗转联系上一个信息贩子。他告诉记者,他手里有沈阳所有楼盘的业主信息,想买哪家的就买哪家的。 记者表示想买一下中海明珠的业主信息。信息贩子告诉记者说:"没问题。1块2一条价格不还!不过,你要是需求量大的话,能把别墅项目什么都一起打包,中海明珠高层的业主信息可以免费赠送。" 同样的业主信息,为什么在中海地产方购买价格是5块钱;在信息贩子手中买就是1块2? 罗绮说:"这个外行人,看起来很难理解,在内行人看来,这非常好理解。信息贩子手中信息由于购买门槛低,从信息贩子手中买到的信息肯定不是独家信息,你能买到,别人也可以买到,很快这些业主的信息就会被广泛的散布出去就不值钱了。但你从开发商处购买信息,相当于是购买的第一手信息,很有可能是未经过广泛传播的具有稀缺性价格自然就高。" 记者调查得知,在不同的时间购买同样的业主信息的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的,一些面积大,房子单体价格高的楼盘一个业主信息能最高能卖到20元。随着离下房的时间越来越近,价格会越来越低,最低的时候可能会以几角钱的价格成交。 该知情人士进一步分析,一个楼盘业主信息最值钱的时候,开发商开盘2个月之后,多数房子已经售出。这个时候,开发商有比较完整的业主资料,商家就会蜂拥而至。多数商家都会提前半年开始买资料,有的商家甚至会更加提前。买房子就得装修,装修就需要买建材、买家具。商家们一旦得到了业主信息就会用电话轰炸已抢得商业的先机。业主信息价值的中期是被率先得到信息的那批商家轰炸过后的那个时期。 这个时期,商家们得到业主信息的途径就不止是开发商、信息贩子了。很多购买完信息的商家,在利用完信息后,会以更便宜的价格再出售给其他商家。还有一部分业主的信息是因为商家们相互熟悉,彼此置换了信息资源。 信息最不值钱的时候,就是小区业主基本已经入住装修完毕,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会考虑装修等问题,这些个业主的信息就会以更便宜的价格甚至白送至另外一个更大的数据库里。 这个数据库里,专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然后或单条,或批量卖给"私家侦探"。目前绝大多数非法调查公司,都是通过这些"数据库",来取得自己所需要的公民个人信息。而这些"数据库",也已经在网络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公民个人信息买卖市场。此时的业主还不知道,他们的信息已经被卖到了更大的市场上。 警方:买卖公民信息是犯罪行为 沈阳警方称,买卖公民信息是违法犯罪行为。《刑法修正案》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事实上,对于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警方一直在对其进行严厉的打击。2012年4月20日,公安部统一部署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摧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网络。 此次行动中,辽宁警方根据公安的部署,开展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两个月的时间内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 沈阳市公安局一名王姓的警官告诉记者:"买卖信息之所以得不到有效的整治是因为违法成本不是很高,这是违法者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贩卖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获利巨大,有的甚至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比如有人利用泄露的个人信息绑架勒索。但'情节严重的',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名警官说:"如何判定情节严重,法律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在量刑方面很多时候,都是警方与检法机关磋商的出来的结果。" 个人信息保护成法律空白 2009年社科院出版的《法治蓝皮书》中,专门列出了《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调研报告》。该课题组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公民个人信息被滥用的情况日趋严重,除刑法中列举的几个适用单位如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等外,还有商店、汽车4S店、物业等,甚至去理发店办会员卡都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有关单位未能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导致所掌握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社会上也出现了大量兜售房主信息、车主信息的现象,并形成一个产业。 辽宁思韬律师事务所常斌律师表示,目前对个人信息买卖行为法律责任鉴定,主要是根据《刑法修正案》,但是刑法修正案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相对而言不够细化。比如犯罪主体,修正案是这样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目前的刑法修正案,网络、房地产、物管、汽车厂商、宾馆酒店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在销售个人信息后,会逃脱法律的制裁。"常斌律师说。 常斌律师说,从中海明珠这个案子来看,出售业主信息的人并不属于《刑法修正案》中提及到的犯罪主体。但中海明珠属于侵权,业主李刚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中海地产。 "不过,大多数被侵权者的维权意识还不够,并不会真正诉诸法律,也是公民信息得不到保护的一个主要原因。" 常斌律师说。 一个数据佐证了常斌律师的说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课题组的调研显示,面对日益严重的个人信息滥用状况,仅有4%左右的公众进行过投诉或者提起过诉讼。其中,仅有8.1%的人通过投诉或者诉讼获得了救济或者达到了目的,其他的或者因为处理个人信息的机构推诿、搪塞而不了了之,或者因为当事人预料到无法通过投诉、诉讼得不到救济而中途放弃。 目前,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开始呼吁,针对我国没有专门性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他建议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项目,弥补《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空白。(新华房产特别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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