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宜居莆田网 > 正文

记者暗访揭中海泄露门 私卖业主信息一条六元

pt.fjsen.com 2014-03-17 16:30   来源:新华网    

中国的购房者们正处在一个“全裸”的时代,没有隐私可言。

从他们交完订金的那一刻起,信息就面临着被贩卖的危险,无尽的骚扰便随之而来。

不知何时,你的手机会毫无征兆的响起,“哥,你是业主吧!我这边是装修公司……”声音暧昧。

你烦躁、厌恶却无可奈何。你怒骂来电者,甚至质问信息出口的源头--开发商。得到的答复是:“不可能!我们坚决不会出卖业主信息。”

你没有证据,无法与其对峙,只能默默的忍受信息被出卖后的电话骚扰。从一天一个到一天十个,直到你的信息再无利用价值。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测评中心联合发布的一项《公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调研报告》显示,超过60%的被访者遭遇过个人信息被盗用,现实中,这一数字仍在增长。

据了解,沈阳几乎每一个购房者的信息都以不同的价格被出售。信息占有者和信息购买者之间存在着一条灰色的利益链。开发商、信息贩子、装修公司、建材公司都是这条利益链的受益者的。

记者通过近一个月对中海地产(沈阳)有限公司中海明珠项目的暗访,揭开了业主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和隐藏的利益链条。

中海业主:谁偷了我的信息?

28岁的李刚(应采访人要求,隐去当事人姓名)刚刚升级为一个公司的地区总经理。在成为总经理之前,他一直住在一个37平米的小房子里并在这里完婚。

李刚从一个基层的员工到总经理总共用了5年的时间,在这5年的时间里,他给自己暗暗许下承诺,"当我有一天事业有成,我一定要找最好的开发商买最好的房子。"

2013年3月,李刚攒够了首付,寻觅了很久后,终于被一则广告打动: 沈阳中海明珠---和平区水岸金廊银带上的明珠。

李刚说:"我当时对这个房子满意极了,觉得自己可以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随后,李刚又上网查询了一下中海明珠的信息,发现中海物业还被誉为是"中国第一管家",便对妻子说:“以后,我们就生活在这里吧!再也不搬家了。”

一周之后,李刚来到了中海明珠的售楼处交付订金,留下了他的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李刚第一次被电话骚扰是2013年的11月份。

李刚经过艰难回忆依然没有办法想出他接到第一个电话的准确时间。他只记得那天他正在开早会,电话铃声突然想起,里面传来了一个暧昧的声音说:“哥,请问您是中海业主吧!我们是今朝(音)装饰的,这边有一个活动的,想请你参加一下……”

此刻,李刚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信息被出卖了,只是习惯性的挂断了电话。

2013年12月,李刚每天接到电话的次数已经增长到了3个,但这依然没有引起他的反感,他甚至还在考虑是不是要在这些电话中选择一家去参加活动。

2014年3月,李刚每天可以接到的电话数量是10个。数字的变化让李刚意识到自己的信息可能是被贩卖了。"电话真的是太频繁了,甚至已经影响了我的生活。无论是早会、午休、晚会,我的电话随时都有可能响起。我越来越难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的。"

李刚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有一次刚刚接完装修公司的电话,电话就又再次响起,他愤怒了接起了电话说,我再说一次,我不参加!不参加!电话那端沉默了一会说,李总,您今天心情不好,合作改天再谈吧!

这件事后,李刚就有意识的保留骚扰电话和骚扰短信当做证据。

李刚给记者展示了他的成果,仅一周的时间,他收到的短信就有15条之多。

愤怒的李刚不堪忍受装修公司电话的骚扰,就给中海明珠售楼处打电话讨要说法。

李刚认为是售楼处出卖了他的信息。否则,那些装修公司怎么可能知道他的信息和中海业主的身份呢?

售楼处的答复则是:不可能!我们会对业主的信息保密!不可能出售给其他人?

李刚困惑了,"如果不是售楼处,那是谁偷走了我的信息?"

记者暗访:中海私卖业主信息 一条六块

2014年2月14,情人节。

李刚已经没有心思与妻子一起共度这个浪漫的节日,反而带着困惑来到新华网房产事业中心沈阳站投诉,记者见到李刚时他显得非常疲惫。他反复强调:"肯定是售楼处偷卖了我的信息!他们居然说没有卖!这怎么可能?我在中海买了房子的事,除了售楼处还有谁可能知道我是中海的业主!知道我的联系方式!知道我的居住的面积!"

为了调查出事情真的真相,记者通过近半个月对中海地产(沈阳)有限公司中海明珠的项目的暗访,揭开了业主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和隐藏的利益链条。

2014年2月17日,上午10点,和平长白岛南京南街22号,中海明珠售楼处。

此时,距离李刚买房子已经过了一年,售楼处里的人已经没有刚开盘时人满为患的火爆景象,只有少数的人围在沙盘前听着售楼员的讲解。

记者以装修公司的身份对一名售楼员说:"我们是装修公司的,想用咱们这边的业主信息打打电话。"

售楼员听完,低声告诉记者说:"我们这边是售楼处不能卖的!"

记者:你能不能帮帮忙,想办法搞到一些?

售楼员:这样吧!你去物业问问吧!

记者与该售楼员交换了电话后,就前往中海明珠的物业继续调查,记者表明了想购买业主信息的意愿,他们表示负责人不在没法做主。

随后,记者联系了物业的负责人,负责人明确的表示:我们中海不卖会业主的信息!会坚决为业主保密!"

这次暗访虽然没有成功,但一些细节依然让人觉得蹊跷。如果中海地产真的不卖业主信息的话,为什么当记者在售楼处询问售楼员时。售楼员为什么低声与记者交流并交换了电话。为什么记者在物业表达出想买业主信息时,物业的工作人员没有直接拒绝记者而是让记者联系物业的负责人。

这一切的细节都表明,中海地产是有可能出售业主信息的。只是不会这样的轻易就卖给初次见面的生面孔。

记者在售楼处与售楼员交谈(取证视频截屏图)

2014年2月20日,记者印好了以装修公司为名头的名片再次来到了中海地产售楼处。

记者找到了初次接待记者的售楼员,递给他一张名片。他端详了一下说:"物业那边怎么样?"

记者:物业那边的负责人不想卖!你这边能卖我一些吗?

售楼员看了看记者,又看了看手中的名片说:"这样吧!过两天,你等我电话!"

2014年2月24日,记者的电话响起。手机上显示的号码正是中海售楼员的电话。

售楼员:兄弟,你要多少?大概多少钱能买?

记者:大概要500户吧!2块钱一条!

售楼员:好的!我物业那边有个朋友,我和他说了这个事。先问问价在和他商量一下。"

2014年2月26日,中海明珠的售楼员再次与记者取得了联系。

售楼员:500多个业主信息我这边已经拿到了。不过,你这个价格有点太低了,我财务的朋友说为了这点钱冒险不值得,最低6块钱一条,要是不行,我也没办法了。

记者同意了售楼员的开出的价格并约定了交易的时间与地点。

相关新闻:

济南中海国际社区天价别墅频陷“质量门” 业主维权无果

2014年3月1日,中海明珠售楼处外一辆轿车里。

售楼员小心的拿着出一摞打印出来业主信息名单:名单上没有业主的全名,只有陈S、孙M等字样,后面是业主的电话以及户型面积。"我的朋友已经把门牌号、全款还是贷款等没有用的信息都删除了。你们用这些信息就够了。"售楼员说。

售楼员告诉记者,S代表男性、M代表女性。这是业内很普遍的一种做法,不透露业主姓名以S和M代替性别。

为了进一步核实名单的真实性,记者按照名单上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了一名业主的电话。

"请问您是中海的业主李先生吗?我们这边是家亿佰装修公司的……"

"没空!不需要!说了很多次了!不需要!"

记者被中海业主粗暴的挂断电话对售楼员说:"确认完毕!确实是中海业主的信息!"

随后,记者为了取证以每条6元钱的价格买下了500余条中海业主的信息。

至此,记者彻底揭开了中海地产出售业主信息的黑幕,记者仔细的翻阅了这份"沉甸甸"的业主信息,发现李刚的个人信息赫然在列。

记者在车内与中海售楼员进行交易(取证视频截屏图)

一条业主信息的利益之旅

罗绮(应采访人要求,隐去当事人姓名)在沈阳一家非常著名装修公司工作近10年。

在她的记忆中,购房者信息被出售的事情,从她从业时就是一直存在。按照他的说法,最开始人们还没有这么反感,买卖信息的产业链也不像现在这么完善,只有一部分装修公司在购买业主信息。

装修公司提供的已购买的业主信息及装修情况

后来,一些不法的商人发现了买卖业主信息巨大的利益空间,与房地产有关的下游产业都开始了买卖业主信息。这其中包括装修公司、家居公司、建材商等等,甚至还衍生除了信息贩子这一新兴行业。信息贩子的出现,让买信息的门槛无形中降低了很多,很多商家可以不通过业主信息的源头开发商处购买,只要出得起钱,可以在信息贩子那里买到你需要的任何楼盘的业主信息。这也是业主接到骚扰电话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

记者几经辗转联系上一个信息贩子。他告诉记者,他手里有沈阳所有楼盘的业主信息,想买哪家的就买哪家的。

记者表示想买一下中海明珠的业主信息。信息贩子告诉记者说:"没问题。1块2一条价格不还!不过,你要是需求量大的话,能把别墅项目什么都一起打包,中海明珠高层的业主信息可以免费赠送。"

同样的业主信息,为什么在中海地产方购买价格是5块钱;在信息贩子手中买就是1块2?

罗绮说:"这个外行人,看起来很难理解,在内行人看来,这非常好理解。信息贩子手中信息由于购买门槛低,从信息贩子手中买到的信息肯定不是独家信息,你能买到,别人也可以买到,很快这些业主的信息就会被广泛的散布出去就不值钱了。但你从开发商处购买信息,相当于是购买的第一手信息,很有可能是未经过广泛传播的具有稀缺性价格自然就高。"

记者调查得知,在不同的时间购买同样的业主信息的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的,一些面积大,房子单体价格高的楼盘一个业主信息能最高能卖到20元。随着离下房的时间越来越近,价格会越来越低,最低的时候可能会以几角钱的价格成交。

该知情人士进一步分析,一个楼盘业主信息最值钱的时候,开发商开盘2个月之后,多数房子已经售出。这个时候,开发商有比较完整的业主资料,商家就会蜂拥而至。多数商家都会提前半年开始买资料,有的商家甚至会更加提前。买房子就得装修,装修就需要买建材、买家具。商家们一旦得到了业主信息就会用电话轰炸已抢得商业的先机。业主信息价值的中期是被率先得到信息的那批商家轰炸过后的那个时期。

这个时期,商家们得到业主信息的途径就不止是开发商、信息贩子了。很多购买完信息的商家,在利用完信息后,会以更便宜的价格再出售给其他商家。还有一部分业主的信息是因为商家们相互熟悉,彼此置换了信息资源。

信息最不值钱的时候,就是小区业主基本已经入住装修完毕,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会考虑装修等问题,这些个业主的信息就会以更便宜的价格甚至白送至另外一个更大的数据库里。

这个数据库里,专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然后或单条,或批量卖给"私家侦探"。目前绝大多数非法调查公司,都是通过这些"数据库",来取得自己所需要的公民个人信息。而这些"数据库",也已经在网络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公民个人信息买卖市场。此时的业主还不知道,他们的信息已经被卖到了更大的市场上。

警方:买卖公民信息是犯罪行为

沈阳警方称,买卖公民信息是违法犯罪行为。《刑法修正案》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事实上,对于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警方一直在对其进行严厉的打击。2012年4月20日,公安部统一部署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摧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网络。

此次行动中,辽宁警方根据公安的部署,开展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两个月的时间内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

沈阳市公安局一名王姓的警官告诉记者:"买卖信息之所以得不到有效的整治是因为违法成本不是很高,这是违法者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贩卖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获利巨大,有的甚至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比如有人利用泄露的个人信息绑架勒索。但'情节严重的',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名警官说:"如何判定情节严重,法律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在量刑方面很多时候,都是警方与检法机关磋商的出来的结果。"

个人信息保护成法律空白

2009年社科院出版的《法治蓝皮书》中,专门列出了《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调研报告》。该课题组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公民个人信息被滥用的情况日趋严重,除刑法中列举的几个适用单位如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等外,还有商店、汽车4S店、物业等,甚至去理发店办会员卡都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有关单位未能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导致所掌握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社会上也出现了大量兜售房主信息、车主信息的现象,并形成一个产业。

辽宁思韬律师事务所常斌律师表示,目前对个人信息买卖行为法律责任鉴定,主要是根据《刑法修正案》,但是刑法修正案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相对而言不够细化。比如犯罪主体,修正案是这样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目前的刑法修正案,网络、房地产、物管、汽车厂商、宾馆酒店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在销售个人信息后,会逃脱法律的制裁。"常斌律师说。

常斌律师说,从中海明珠这个案子来看,出售业主信息的人并不属于《刑法修正案》中提及到的犯罪主体。但中海明珠属于侵权,业主李刚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中海地产。

"不过,大多数被侵权者的维权意识还不够,并不会真正诉诸法律,也是公民信息得不到保护的一个主要原因。" 常斌律师说。

一个数据佐证了常斌律师的说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课题组的调研显示,面对日益严重的个人信息滥用状况,仅有4%左右的公众进行过投诉或者提起过诉讼。其中,仅有8.1%的人通过投诉或者诉讼获得了救济或者达到了目的,其他的或者因为处理个人信息的机构推诿、搪塞而不了了之,或者因为当事人预料到无法通过投诉、诉讼得不到救济而中途放弃。

目前,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开始呼吁,针对我国没有专门性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他建议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项目,弥补《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空白。(新华房产特别报道组)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