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一男子借用手机不还 机主催讨还遭强奸

pt.fjsen.com 2013-09-09 09:13  黄国清 郑扬帆 来源:东南网    

以借打电话为由,非法占有他人手机,在事主前去催讨时,态度嚣张拒不归还,甚至趁无人之际强奸对方。近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2年3月7日21时许,陈某与朋友林某到涵江区某娱乐城喝酒,期间遇到余某及其朋友郭某,由于都是年轻人,几个人相互介绍后便一起喝酒。期间,余某说要打个电话,便拿走了陈某的一部iphone手机。次日凌晨1时许,陈某发现余某并未归还手机,便与林某、郭某一起到余某所在酒店房间,双方发生争吵。后郭某、林某相继离开,余某见房间只剩陈某一人,便心生歹意,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得逞后拿走陈某手机并逃离现场。2012年7月13日,余某在上海虹桥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湄洲日报 黄国清 通讯员 郑扬帆)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