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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收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微信群内发布“惠安辋川出现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被隔离”的信息。
经查,发布该信息的辋川镇居民潘某未经核实,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经教育,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撰写保证书。
在此,我们再次呼吁和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疫情期间,大家请勿在互联网上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引发社会恐慌,影响社会安定稳定;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传播有害信息、违法信息和造谣生事,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并做好自身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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