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曾绍洋)近年来,晋江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市初步形成区域化种养、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格局。日前,晋江市又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力促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创新土地流转方式
晋江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创新土地流转方式,通过租赁、入股、转让、转包、返租等方式,积极引导土地合理流转,促进土地向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场户、种养能手集中。如发挥龙头基地带动优势,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了以加工企业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中介组织引导型为代表的产业组织269个,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经营模式,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农业、合同农业、股份农业等形式与基地农户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晋江还重点扶持发展一批能为广大农民及时提供信息、技术、产销等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把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连接起来,实现一手托两家、三方受益的经营机制。如东石镇晋东联果蔬专业合作社对社员在农资、良种、农机具购置等方面进行统一采购服务,对资金困难的社员提供贷款担保帮助,按无公害标准统一组织社员进行农业生产,组织指导销售,提供产前、产后价格等相关信息服务。
此外,晋江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逐步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在认真落实各级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现代农业的财政资金及专项扶持资金投入力度,以及创新“三农”金融服务的同时,晋江还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农业,借助多个含金量高、扶持力度大的政策,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推介农业投资项目,鼓励涉台企业与当地农业企业、基地、场户合作,吸引社会资金“反哺”农业。据介绍,龙湖、金井、东石等镇的场户,采取合作、入股、独资等形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农业,近年来新增胡萝卜创汇基地9000多亩,亩均创效4000元。
降低农村经营者创业门槛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细则》规定:对于累计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100人以上,且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晋江市财政给予奖励5万元,超过200人的,给予奖励10万元;对于新增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50人以上,且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晋江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超过100人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
《细则》鼓励农民自主创业,降低农村经营者的创业门槛,允许对部分暂不具备办照条件的特殊市场主体到工商部门先行办理备案登记。经营者只需向村(社区)居委会报备,由村(社区)居委会纳入自治范畴并负责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前期指导,待条件成熟后再办理相关证照。
此外,对于村(社区)集体和农户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办法,盘活村集体存量土地,发展建设标准厂房、物流仓库、综合市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参股农户覆盖面30%以上、参股建设项目完工的,晋江市财政按项目建筑面积给予建设业主50元/平方米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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