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改造复兴泉州古城 代表委员献策"三旧改造"
背景 路窄设施落后 改造势在必行
目前,泉州在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城市规划的“短板效应”也愈加明显。城市建设上的诸多不足,比如道路狭窄、绿化欠缺,市民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配置不足,空间退让不够等,已经成为延缓城市发展速度、制约民众生活水平提高的不利因素。
这一问题有其历史原因:泉州发展较早,当时规划人才不足、可供借鉴的模式不多,造成了城市规划的“先天不足”,再加上发展速度快,城市外延迅速扩张,被“吃”进的土地还未“消化”,就已经要开始新一轮的扩张。当前的“三旧”改造的一大难点就在于执行,一些待搬迁企业成为“钉子户”。
据民建泉州市委员会调查,从目前已经改造的项目中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三旧”改造的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尚未出台。省政府已经在2010年11月20日出台《关于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但泉州市的相关配套实施办法迟迟未能出台。
建议 出台配套政策 完善改造环节
针对这些现象,市政协委员吴长谋建议,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于一些不愿搬迁的市民,政府不但要督促他们“搬出去”,也要寻找办法、创造条件,给他们一个可以安心创业、长久待下去的固定园区,让他们能够继续生存发展下去。
民建泉州市委员会建议,要明确“三旧”改造运作方式及各类土地处理、用地手续办理程序、标准、资金等,加强分类指导,规范“三旧”改造。同时要完善激励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基层参与“三旧”改造的积极性。
市人大代表郑建家建议,应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的进度,并将改造任务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县级规划和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和审批把关,实行一张图纸管到底,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以五年计划实施,每年完成20%以上规划改造,按照“分期实施、逐步解决”的原则,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改造任务。郑建家还建议,应该出台配套鼓励政策,在旧房改造过程中,实行不收费及简化审批环节和手续,让群众认可并积极参与。
- 2011-09-16传统新兴多元文化复兴发展 重绽泉州古城光彩
- 2011-02-10泉籍著名画家李硕卿故居成为泉州古城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