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拼车"回家安全放首位 律师提醒最好先签协议

qz.fjsen.com 2012-01-17 09:54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杨佳彬)春节临近,“拼车帖”在我市各大网站迅速升温。有车一族可找人分摊部分路费、油费,还能结识新朋友;无车一族则可搭上“顺风车”,免去排队购票的艰辛。虽然搭伙拼车方便,但律师提醒,双方最好在拼车前签订书面协议,以免引起纠纷。

相关新闻:

拼车回家成春运另类风景 网上“拼车”信息猛增

“本人计划1月20日从泉州出发,回老家江西吉安,车上还可坐3个人,费用表示一下就行,主要是为了多认识几个老乡。”“春节想回安徽老家,有车的老乡可否带上我!”昨日,记者在我市的许多网站、论坛上,看到不少类似的“拼车帖”。其中一家网站上,有时一天的春节“拼车”帖就达到100多条。大多数人在留下的信息中,注明了车型、行驶线路、回家日期、已有乘客人数,以及空余座位数量等信息,并留下了多种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通过QQ联系上一位打算召集网友“拼车”回南平建瓯的张先生。他告诉记者,他有一辆商务车,打算在1月20日左右,一家三口开车回家,还有3个座位空出来,便上网发帖,主要是想分担一下油钱和路费。

老家在漳州的刘女士告诉记者,今年回家过年,她准备走“拼车”这条捷径。这样不仅省去了买票挤车之苦,还非常方便。但首次试水“拼车”,她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忧——这种看似“互惠互利”的回家方式,会不会存在安全隐患呢?

有法律界人士提醒,“拼车”回家虽然很方便,但其中也隐藏着未知的风险。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刘宗伟律师认为,对于车主而言,“拼车”存在一些民事、行政上的法律风险。民事上表现为出现交通事故时,要对同车的伤者进行赔偿,在保险理赔无法全额满足的情况下,要先期支付或者垫付医疗费用和其他赔偿金。在行政上也可能面临公路管理部门的执法处罚。对于这些情况,车主和乘坐人都应当事先协商,最好订立书面的契约,对“拼车”的行为进行约定。

温馨提示

“拼车”协议写些啥

“拼车”协议的内容,通常需要双方具体协商而定,但有一些必要的基础内容:

1.双方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电话,车主一方还包括车辆的信息,比如车况、车险项目、车主驾龄等。

2.搭车路程、时间、路线,包括出发地、目的地,以及出发时间和到达时间。

3.费用及支付方式,是按照发生的费用均摊,还是收取固定费用,是上车交钱,还是到达指定目的地交钱;搭乘过程中,如遇到车辆故障或塞车等意外情况行程受阻时,食宿费用如何分担。

4.双方的责任及义务,比如一方须按时将另一方安全送达指定地点,另一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搭车费用;搭乘过程中,若车辆及附属设施如因搭乘方的过失或过错,使车辆及设施受到损坏,搭乘方应负责赔偿;如因司机原因造成损失,如违章罚款等,损失由车主负责,与搭乘方无关等。

5.若路上发生意外事故,应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保险条例,进行相关责任认定及赔偿处理。 (杨佳彬 辑)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