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68元港澳游续 进出商店不自由未购物被骂丢脸

qz.fjsen.com 2012-05-09 08:03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珠宝店装潢富丽堂皇,游客被“关”在店内购物。

收走通行证 游客开溜不了

快到购物点时,全陪以要报关为由,收走了大家的通行证。

为了观察事态发展,我们犹豫了一下,没有拒绝,上交通行证。

这一天结束后,我才慢慢悟出,原来为了让大家根据安排购物,导游将“利诱恐吓”、“软硬兼施”等手段都用上了。

■珠宝店(必须待两小时)

不进店被软硬兼施 商店墙面竟是入口机关

到了珠宝店,导游称,根据香港规定,进店之前,必须由专门人员向我们介绍商家和产品,让游客有所了解。

进入珠宝店,我发现里面根本没有“其他普通购物者”,全部是旅游团。

刚进店时,同团几名来自广西的客人和导游吵了起来,他们不想进店购物。

“你们选择这个团队,昨天就说得非常清楚了,对不对?今天走到这样的店,大家要相互尊重啊,你说我讲的话对不对?不要在今天进场时跟我们这样,是不是?”全陪加入劝说行列,将客人劝进店。

“导游凭什么这么做,凭什么说不买东西就让我们马上走?”一位先生怒气难消。

在珠宝店里,有一名讲解员介绍产品,当她看见我的同事挂在胸前的相机,有些警惕地说:“你的相机这样对着我,我会害怕啊。”同事只好将镜头盖盖上。

讲解结束,讲解员往身后的墙上一推,竟然是一扇门,里面布满约10个珠宝展柜。仔细一看,门直接嵌入墙壁,装修完全一致,没有熟人带,一时还真不容易发现。

里面早已人头攒动,都是贴着各种标签的旅游团队。休息室内坐满人,通向洗手间的过道上也站满没地方休息的人。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