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近海治污成效凸显 一切为了"蓝色湾居"梦想
洛阳江河口拥有全省面积最大的人工红树林区,在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的同时,让城市更宜居。 (陈小阳 摄)
本报讯(记者 谢曦)落日余晖下,孩子们在绿林白沙间逐浪欢笑,崇武到秀涂海岸带“最美海岸线”芳容再现;绚烂晨曦中,“清泉随处涌,碧水泛金波”的田园景象,将人们的思绪重新带回儿时……翻开泉州6年来近海治污的“成绩单”,全市近海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走出从50%到77.8%的上扬曲线,“蓝色湾居”的梦想正逐渐变成现实。
这一切,源自人们对构筑美好家园的追求和巩固提升“创模”成果的决心。
2006年10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告泉州跨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行列。正是在“创模”的奋斗历程中,在晋江、洛阳江流域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泉州人把对水的关注,从江河延伸到近海。2006年1月泉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决议》,拉开了泉州近海水域污染整治工作的帷幕。
号角响起,近海治污工作随之紧锣密鼓地展开,一家家污染企业被整治关停,一座座污水处理厂井然有序运作,沿海防护林规模愈加庞大,在近海治污、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多种措施的合力作用下,泉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效日渐显现。据统计,2006年以来,泉州市累计完成近海水域整治项目444个,完成投资61.04亿元;累计完成晋江、洛阳江等重点流域整治项目251个,完成投资20.1亿元;累计实施128条(段)259.17公里的溪流、沟渠综合整治。
“国家环保模范城”的桂冠来之不易,泉州倍加珍惜。面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泉州用数年铁腕治污的持之以恒,在“破”与“立”的选择题上作出了正确抉择。
2010年8月以来,泉州市掀起了三场规模空前、火力密集的“环保风暴”,先后对化工、印染、制革、造纸四个行业194家环境违法企业,安平桥上游下洪溪、外曾溪流域103家工业污染企业、全市第一批20条小流域范围内1062家环境污染企业、自查自律行动年第一批331家、第二批189家“黑色”等级企业集中实施关停取缔或停产整顿。从2010年5月起,泉州市还实行环境违法企业整治定期公告制度(每季度公布一次),强化“环保整治风暴”成果,截至目前已公布环境违法企业6000多家次。而《泉州湾南岸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0—2012)》为力争在2012年年底前实现十一孔桥闸、蚶江水闸入海水体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五类标准的目标开出了治污水、抓排放、通“肠道”、清垃圾等一剂剂良方;第二批小流域整治名单也已出炉,整治方案也正下达实施……
整治近海污染,在找回湛蓝海湾的同时,也在考验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智慧。泉州市率先在全省实施辖区内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打造了山区和沿海携手保护水资源的成功范例:2005年,泉州市率先实行辖区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2005—2009年,下游地区共筹集资金1亿元;2010年,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上下游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补偿专项资金从每年2000万元调整到每年3000万元;2011年,再次调整为每年筹集1亿元;7年来,全市共筹集专项资金2.3亿元,目前已下达20329万元,补助带动上游水环境保护项目280个,投资27.1亿元。今年已决定调整为2亿元。
面对安平桥上游行政交叉区域因“交叉供电”等造成环保监管困难的问题,泉州市进一步完善区域环境交叉执法,建立污染整治工作互认机制。市环保局在系统内开展区域换位执法检查,统一执法标准防止地区执行差异,取得了良好效果。而在晋江、石狮试行的环保监督员制度和晋江、石狮实行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制度,也将群众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织起“天罗地网”,让不法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随着一项项举措付诸行动,更加美丽的环湾城市离市民越来越近。对永葆“蓝蓝泉州湾”的胜景,泉州信心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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