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12年“金秋助学”启动 首批助学金190.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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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学”昨筹善款190万
早报讯 (记者陈祥木 通讯员庄海洪 文/图)昨日下午,由泉州市总工会、市关工委、东南早报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社会各界踊跃捐资助学,当场筹得爱心助学款190万元。即日起,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生,可向当地工会等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圆自己的读书梦。
据悉,“金秋助学”活动所筹集的资金,由市助学活动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市总工会“送温暖工程”基金中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
市“金秋助学”办公室,将及时把捐资助学情况,通过市总工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在助学活动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助学资金的筹集和支出情况,公示资助的对象,增强助学情况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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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学”资助办法
助学对象: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到,或者已经覆盖到但仍需进一步救助的在档困难职工在学子女,以及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当地低保线上浮50%)的低保边缘家庭的职工子女;家庭成员患重病、大病或严重残疾等特殊情况,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农民工”要求以工资为主要收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当年录取为本二以上(不包括全公费类、私立院校或专业)的贫困生每人资助3000元;非应届的资助2000元;大专、中专、职校(高中)资助1000元;高中以下的资助500元;结对资助的一般每年不低于5000元。报送省总工会助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大学生,要求是2012年应届高考录取的本二以上院校学生。
申请程序:“金秋助学”主要采取属地助学的方式,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县(市、区)工会牵头负责帮助,不再报送市总工会申请(往届已结对子的继续给予资助)。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填写《2012年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困难证明、大学录取通知和身份证等),经父母一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工会审核盖章。已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还要附上有关身份证明(如下岗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非公企业的员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还要附上工会会员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所在地县(市、区)“金秋助学”办公室(设在县级工会)申请。
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热线电话:22199862 22170110 22199360(传真) 东南早报热线:96339
捐资户名:泉州市总工会 账号:35001652490050008364 开户行:泉州市建行 市总工会网址:www.qzszgh.org.cn
捐款单位和个人在捐款(汇款)时,要填写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电话。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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