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系不合标机动车 市民请勿购买或使用
市民反应
若能挂牌就放心购买使用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区中山路等电动车专卖店及使用电动车的市民。受访者均表示尚不知道新国标一事,不过表示若是能挂牌,那就不存在超标电动车的概念,可放心骑着上路。也有市民对此表示不可思议,“为什么电动车还要考驾照才能上路呢?”
据了解,在泉州地面上,符合国标要求的“时速20公里以下、40公斤以下”的电动自行车基本上找不到了,目前市面上销售、使用的电动车,超过九成属于超标车。
一店家表示,电动车作为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国标电动自行车速度太慢,根本就不会有人买,目前大部分销售的电动车是被大家所称的“超标电动车”,时速都在30公里以上。若按这个新国标的规定,大部分超标电动车就是轻便型摩托车,能得到管理,能上牌。
关注焦点
超标电动车=轻便摩托车?
网上热传《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范畴。不过记者昨日从泉州市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那里看到了这份新国标文件,发现里面并没有任何关于电动车新国标的规定,而且连“电动车”这个字眼都没有出现。
新国标里提到的是摩托车,包含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值得注意的是,它不包括的四种车辆中,其中一种为国标电动自行车。
轻便摩托车的定义为: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 km/h的摩托车,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4kW。
和记者一样,不少市民都有疑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里的轻便摩托车,是否指的就是超标电动车呢?
部门回应
超标电动车不符合新国标
“新国标改变的只是轻便摩托车定义。”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是属于非机动车,而超标电动车是不符合国标的机动车,目前在泉州行驶、销售的基本是超标电动车,是厂家自行生产的,它并非依照国家标准生产的,也不符合此次新国标里的各种规定。他提醒市民不要再购买、使用超标电动车。
此外,该负责人也表示,尽管新国标里对轻便摩托车有了定义——可上牌、需考驾照,但是未来即便泉州这边也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拥有这种轻便摩托车的市民照样不能在中心市区等禁摩区域内行驶。
记者同时了解到,此前一直在讨论的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时速提高到30公里,重量为50公斤”,目前仍未出台。
- 2012-09-02公园游玩遗落治病钱 看车老伯捡到6万元还失主
- 2012-08-26“陌生男”石狮瞄上电动车 “动手”没多久便落网
- 2012-08-25泉州一男子酒驾超标电动车 无牌无证不说话
- 2012-08-25泉州在售电动车95%超标 刹车多滑行6米危害甚大
- 2012-08-25醉驾超标电动车引发3起车祸 4人被控危险驾驶罪
- 2012-08-24泉州醉驾超标电动车一律入刑 从重处罚快诉快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