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犯为无业或无固定职业
东南网12月28日讯(通讯员 李妮娜 本网记者 谢玉妹)记者近日从石狮法院获悉,2012年以来,石狮人民法院受理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中,85.71%的人无还款能力,他们均为无业或无固定职业。
据了解,石狮法院今年共受理信用卡诈骗案件30件32人,审理23件25人,刑期全部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其中判处缓刑的有15人,缓刑适用率60%,涉案金额达百万余元,这些案件涉及到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金融巨头。
据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犯信用卡诈骗罪的人中,大部分是那些无还款能力、无业或无固定职业的,约占85.71%以上。另外,很多犯信用卡诈骗的被告均声称自己从不知“透支”信用卡与“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区别,而且不知“恶意透支”信用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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