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出台文件助力泉州“金改区”建设
力争年底前引进台湾银行业金融机构
作为著名侨乡,泉州也将在金融领域加大与台湾、香港、澳门以及海外地区的金融合作:
省里计划推动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来泉州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力争2013年年底前设立泉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引进台湾银行业金融机构入驻泉州,推动在泉州的商业银行与台湾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人民币离岸业务。
争取放宽港澳金融机构进入泉州的准入条件。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赴港上市融资、再融资。争取在泉州和香港开展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设立股权投资母基金等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争取2013年年底前引进侨资金融机构。
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小额贷款公司
对于拥有雄厚民间资本实力的泉州来说,规范民间融资,打开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通道的要求十分迫切。
我省也将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地方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民间资金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鼓励民间资本积极稳妥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同时,政府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机构积极探索通过合法途径集聚民间资本,参与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并将拓展民间资金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保障房建设、教育和科技领域、医疗卫生的渠道。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泉州运营中心年内挂牌
在直接融资方面,我省将加大对泉州企业上市的政策、资金等支持力度,争取到2017年境内外上市的泉州企业数量达到120家以上。作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亮点项目,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泉州运营中心有望年内正式挂牌。同时,泉州还要设立地方性债券融资专项资金,争取2013年发行区域中小企业集优票据取得突破。
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意见提出,将创新发展服务于小微企业、专业市场、产业集群和“三农”的保险产品。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驻泉州机构升格,提高一般贸易渗透率和企业覆盖面。积极争取引进保险资金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泉州重点工程建设,参与地方企业股权投资、并购、重组、改制上市。深化保险机构与银行、担保公司的合作,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业务,探索商业保险参与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机制。同时,积极争取引进保险资金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参与地方企业股权投资、并购、重组、改制上市。(本报记者张珺 黄晓明 邱和军 王宇 游怡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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