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电动车逆行易引发车祸 民警:市民应遵守交规

qz.fjsen.com 2013-07-24 08:42  陈晓婷 谢向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昨日下午4点多,东街温陵路口,逆行电动车差点与小车相撞

东南网7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晓婷 谢向明 实习生 陈沣 黄珊霞 通讯员 康伟强 文/图)昨日中午12时左右,泉州市区东街与温陵路交叉口,一辆逆行的电动车,与一辆右转的小车迎面相撞,电动车司机受轻伤。虽然事故并不严重,但民警称,该路口经常有电动车逆行,与右转来车相撞,希望骑电动车的市民能够遵守交规。

“电动车从温陵路的公交车道出来,逆行,便和右拐的小车撞在一起。”目击者刘先生说。记者到现场时,小车司机已护送伤者前往医院,东湖派出所的民警正在现场调查,电动车被撞到中心隔离护栏上,后备箱盖、后视镜脱落,小车前灯刮伤,地上有明显的刹车痕迹。

据东湖派出所统计,今年以来,该路口平均每个月便有3起因电动车逆行引发的事故。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分钟时间,便有3辆电动车逆行右拐。附近岗亭的协勤人员称,“这都已经是常态化现象,很多电动车从公交专用道开过来,到了路口不走上人行道,直接逆行,很危险”。

按照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可处警告或罚款20元。东湖派出所潘副所长表示,希望市民能够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