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12条奖惩令规范交通 举报违法的士有奖
泉州首次出台举报违法的士奖励办法
福建新闻网泉州8月8日电(李舒莹 庄爱萍 刘华杰 )日前,泉州首次出台举报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奖励办法。在泉州市区域内,凡是遇到出租汽车拒载、议价不打表、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不自动打票和主动给票等违法行为,市民可向当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名举报,举报属实有奖,每起案件奖励30元。
据泉州市交通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介绍,近日来泉州共出台了12条奖惩令,9条涉及出租车,2条涉及道路运输客运站,1条涉及公交。是泉州启动“创文明、强管理、重服务、提水平”活动以来严管交通服务力度最大的一次。其中出租车奖罚措施包括出租汽车企业聘用无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出租汽车回场检查管理、每月奖赏交通违法率和经营违规率以及车容车貌检查等,涉及到了出租车行业从企业而个人的全面管理。在客运及公交行业方面,严加落实责任制,对道路运输客运站、公交车及公交场站,“整洁关”标准再拔高。
据统计,泉州自今年4月启动了“创文明、强管理、重服务、提水平”活动。上半年,泉州交通部门“110”联动值班室受理投诉1997件,同比减少315件,降低近14个百分点,交通管理成效明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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