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10256人可获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今年投入1200多万 关爱计生特殊家庭 东南网7月6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齐玉波 通讯员 郑玲燕)计生困难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受相应补助。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暨补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晋江将投入1200多万元,继续在全市范围内补助部分计生家庭夫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帮助他们解除养老后顾之忧。截至今年6月,晋江全市符合补助对象10256人,其中新增对象1368人,已受理申请3002人。 据介绍,2016年,为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建立健全晋江市计生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晋江率先在全省试行补助部分计生家庭夫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从2017年起,该项目连续4年被列为晋江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随着补助政策提标扩面,惠及人群越来越多。今年,晋江计划投入1200多万元,补助农村二女户、独女户及计生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伤残户或死亡户等计生家庭夫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关于补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暂行办法(修订)》规定,属于以下类别之一且户籍登记和计生关系在晋江市、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计生家庭夫妻双方本人可申请参保补助,一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女办证户,男性当年年龄45周岁至59周岁、女性当年年龄45周岁至59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象)或40周岁至54周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象);二是计生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男性当年年龄45周岁至59周岁、女性当年年龄40周岁至59周岁;三是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特殊计生家庭,男性当年年龄45周岁至59周岁、女性当年年龄40周岁至59周岁。 晋江卫健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该项目按照“群众自愿参保、政府适当补助”原则,凡符合参保补助对象条件的,可向各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各镇(街道)审核把关,汇总报晋江市卫健局审批后,由镇(街道)与对象签订协议并公示后予以确认。计生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在享受低保或建档立卡期间提出申请,经确认后予以全年度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