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林传统村落逾百栋古厝洋楼悄然迎来新生 (陈起拓 摄) 泉州是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全国文物大市。全市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2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4 处,数量居全省设区市第一。 为保护好珍贵遗产,延续千年文脉,泉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构建文物保护“政府主导、部门共管、司法监督、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记者 蔡紫旻 谢曦 文物安全 每一处文物都有责任人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泉州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累计排查整改文物安全隐患229项,落实隐患整改 “一案一策”。 以鲤城为例,上半年启动对施琅故宅、王顺兴信局旧址、蔡清故居等的维护加固方案。目前,三处古迹的维护加固工作均已完成,蔡清故居安装了智慧充电桩、配足灭火器材,同时启动修缮方案编制。施琅故宅已完成临时支护、清空居住人员,修缮方案编制将在近期组织专家初审。王顺兴信局旧址主体建筑也已完成抢险加固工作。县城隍庙、泉州黄氏民居等启动抢险修缮方案编制。 泉州在文保单位中推广实施电气线路套管和智慧用电建设。按照计划,省级以上(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电气线路套管、智慧用电建设,将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目前完成率近70%。 电气线路套管敷设和智慧用电建设项目,同时在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全面铺开。目前,鲤城区已全面完成,丰泽区、洛江区基本完成,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都在全面推进。 截至目前,全市4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人防、物防、技防工程竣工验收13项;新增获批方案27项,新增获批立项22个,正在申报立项24个。96个省保单位中,“三防”工程方案已经获批21个。同时,推行文物建筑基本消防器材“全覆盖”。 实际工作中,泉州采取“网格化”管理,推动文物保护责任落实到人。配备基层文物巡查员700多人,对田野等无使用人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地方政府指定责任人承担日常保护管理,实现每一处文物都有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