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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丰泽区将从四大方面扶持数字经济产业

2020-08-24 21:10:07  潘贤利 王志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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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4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王志超)近日,《丰泽区加快数字经济园区集聚发展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规定》明确了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扶持政策等,其中扶持政策包含了财政扶持、发展扶持、项目扶持和人才扶持四大方面,旨在进一步加快数字经济项目招商及产业高质、高效、集聚发展,培育一批数字经济专业园区,打造数字经济赶超发展的新引擎。

《规定》所称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是指经丰泽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以产业集聚为主要特征,以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重点培育数字经济产业,区域边界清晰、管理科学规范、配套服务完善,集聚度达到一定水平的区域。

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的主导产业方向,包括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5G、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动漫游戏、软件及其服务业等信息技术产业,以及“互联网+”等融合性产业。《规定》所称的数字经济企业,是指以上述业态为主要经营内容和范围的企业。

对新入驻的数字经济企业(不含丰泽辖区内迁移和文件印发前已入驻企业)按年度财政贡献进行分档奖励:100万元(含)至300万元的,按区级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3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按区级财政贡献的60%给予奖励;500万元(含)至800万元的,按区级财政贡献的70%给予奖励;800万元(含)以上的,按区级财政贡献的80%给予奖励。

对原丰泽辖区内迁入和文件印发前已入驻的数字经济企业,按其较上一年度财政贡献的增量部分进行分档奖励:5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按区级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100万元(含)至300万元的,按区级财政贡献的60%给予奖励;3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按区级财政贡献的70%给予奖励;500万元(含)以上的,按区级财政贡献的80%给予奖励。

对新列入福建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瞪羚”创新企业名单的数字经济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加快发展。对项目新入选福建省人工智能“双百工程”(百项深度应用场景、百项应用示范项目)的数字经济企业予以每个项目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引进并申报认定省、市人才项目,吸引国内外高校毕业生来丰就业,人才工作生活待遇及其他奖励措施按照省、市、区相关人才政策执行。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优先享受区级人才政策关于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待遇,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给予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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