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泉州民生 >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出台 将于9月28日起施行

2020-08-29 10:40:22 黄枫 王荣锋 汤渊儒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诗婷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王荣锋 汤渊儒)昨日,记者从泉州市文明办、市司法局获悉,市政府8月28日正式公布《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9月28日起施行。

近年来,泉州市人民群众的文明素养与道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通过出台《办法》将文明行为规范固化下来,有助于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该《办法》由市文明办负责起草,市司法局全程参与起草和组织审查,还邀请华侨大学法学院参与制定。《办法》倡导文明交谈、文明上网、文明出行、文明邻里、文明经营、文明就医、文明旅游、文明用餐、移风易俗等行为,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领域的基本行为进行规范。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将避免餐饮浪费和移风易俗两方面纳入。在避免餐饮浪费方面,从消费者、经营者、行业协会等多角度倡导合理消费,适量点餐,不铺张浪费;在移风易俗方面,通过在时代要求与传统习俗之间找准结合点,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革除大操大办、海吃海喝、跟风攀比等旧俗,更加突出仪式感、民俗氛围,让传统习俗更有文化内涵,更有时代温情。

据悉,《办法》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奖惩结合的原则,注重运用促进引导与倡导奖励的政策,设立倡导性规范和鼓励奖励性规范,有利于公众接受和执行。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