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尤燕玲 被告人秦某找被害人余某讨要货款不成,冲动持美工刀划伤对方的小车,车损达39721元。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秦某赔偿余某6万元获对方谅解,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案情简介 讨债不成一时冲动 持美工刀划伤小车 2019年4月20日,在晋江市陈埭镇苏厝村电商园,秦某来到余某的办公室讨要货款,但未找到被害人,遂持一把美工刀,划了余某停放在电商园第二停车场的一部宝马轿车,致该车右前轮及左后轮、引擎盖、左后视镜、车身等多个部位划伤。经晋江市价格认定局认定,车辆被损毁的价格为39721元。2019年7月30日,秦某主动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秦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晋江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秦某一次性赔偿余某因本案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6万元,余某对秦某表示谅解。 晋江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获谅解,判决秦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非法讨债得不偿失 3种方法合法讨债 现今社会,不少债权人遇到讨债难的问题,但在冲动之下铤而走险,构成非法讨债,得不偿失。法官介绍,要想合法讨债,可通过以下方法进行: 和解法。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双方可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调解法。债权人可到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并经调解达成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诉讼法。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