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苏秋香 刘云萍)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党史、办实事、助营商”规范性文件工作现场会上得知,今年1至4月份,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共审查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送的76份规范性文件,其中口头提示12份,发出提示函2份,发出审查意见3份,有效发挥了审查制度的监督管理作用。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称为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式,事关政府形象,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去年一整年,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亮点、特色突出,成效明显,在省里对我市的绩效考评中,我市获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法率100%的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继续通过规范性文件抽查、主动告知提示和规范性文件事前服务、事后审查评估等步骤,把好政府部门出台的文件的合法合规关。围绕今年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年”的重点,该局将相关文件落实公平竞争制度方面的情况列为审查重点,以强化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促进地区内外企业公平竞争,让法治成为泉州“最好的营商环境”。截至4月底,市级已审查营商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8份,其中口头提示4份,发出书面提示函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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