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泉州市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项目上试点推出政府投资项目“国库分账拨付人工费”拨付方式,依法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 “国库分账拨付人工费”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和通过完整的拨款流程,按当月人工费用总额且不低于工程完成量的一定比例(房建项目不低于20%)按月足额计算当月人工费用,由建设单位向本地区国库中心提出分账拨付申请,再由国库中心直接将人工费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划入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项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拨付方式。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库分账拨付人工费”使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在国库中心实现分账管理,减少人工费用的拨付环节,提高效率,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有力保障施工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利于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保障建设单位落实法定责任。(东南早报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黄永福 王少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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