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4日讯(通讯员 王月清 本网记者 谢玉妹)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如何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积极推进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泉州市医保部门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作用,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监测,精准实施医疗救助政策,持续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医疗保障待遇不降低,坚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精准助力乡村振兴。 家住永春县桃城镇洛阳村的陈先生是原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患有心血管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多种疾病,每年需花费上万元医疗费用。2018年泉州市在省级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后,实施市级补充补助,使保障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平均报销比例达92%左右。 “我现在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低保,还有我女婿女儿每个月拿一些零花钱给我,要不然我没有出去打工,主要的经济来源也没有。”据了解,今年,陈先生又因冠心病入院,期间产生住院医疗费用共七万多元,其妻子常年患病且无生活自理能力,家庭再次陷入困境。 为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在国家和省出台新的医疗救助政策之前,泉州市对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延续执行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和大病医保倾斜政策,确保过渡期脱贫人口医保救助政策“不断档”。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与待遇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郭毅红介绍,在过渡期内,对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执行原有的省级精准叠加保险政策以及市级的补充补助政策。“比如说已脱贫的这位陈先生,为了防止他因病返贫,我们对他的大病有一个倾斜政策,也就是基本医保报销完了以后他的大病的起付线是比一般的(参保)居民降低了50%,报销比例也提高5%,而且取消了大病医保封顶线。” 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以及保留省、市两级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的情况下,陈先生此次入院产生医疗费用共7万多元,最终自费金额仅为4000多元,报销比例达94.38%。 据悉,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泉州市医保部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作用,建立相应工作台帐,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重点关注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较高的低收入家庭的就医情况,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大病监测帮扶工作。“我们还加强信息共享,每月上旬将住院和特殊门诊年度自费的医疗费用五千元及以上的脱贫人口信息报送给县乡村振兴办。”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永春分中心林仲彬介绍,县乡村振兴办会将这些信息交由各乡村录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协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帮扶,如购买“防贫保”保险、发放产业补助、启用扶贫应急救助基金等。截至目前,今年报送的十位监测对象已获得各类补助4.7万元。 接下来,泉州市医保部门将进一步筑牢医疗救助网,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的协同协作和数据共享,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不断提高大病保障能力,提升泉州市医疗保障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