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全市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行动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预防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即日起,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4个月的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据了解,近期,为严厉打击酒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和防范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采取设卡检查和巡逻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在酒店、餐馆、KTV、酒吧等涉酒场所及周边路段,开展“酒驾天天查”行动,严查严处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民警发现,仍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 11月3日21时50分,陈某驾驶无牌超标二轮电动车在鲤城区锦美街路段被鲤城大队三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标准。同时,经民警进一步查询,陈某还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月2日21时15分,杨某驾驶无牌超标二轮电动车在鲤城区江南大街路段被鲤城大队二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标准。同时,经民警进一步查询,杨某还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11月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醉驾207起,其中醉驾79起。 (泉州晚报记者 傅恒 通讯员 赵美媛) |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