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泉州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日前,泉州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持有电子培训券的劳动者不用事先垫付培训费用,即可参加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已发出“电子培训券”逾4万张。 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是人社部门依托电子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的具有认证、结算、管理等功能的电子券。持有电子培训券的劳动者在参加培训时,不用事前个人垫付资金,省去事后报销环节。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人介绍,泉州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分通用券和定向券两种。发放对象主要包括脱贫人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重点群体以及企业职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符合条件劳动者可通过电子社保卡、闽政通APP、公众号“福建人社”、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等渠道申领或查询培训券。培训方式包括全线上、“线上+线下”、全线下培训3种。 “电子培训券”应如何用券呢?劳动者自主领券的,需在10个工作日内使用并参与培训,逾期将失效。劳动者持券参加培训单位组织的线下培训,未在培训班办班期间参加的,将自动失效。每张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仅限于一个工种培训使用,最多可使用2次,即线上、线下各一次。 参与培训的劳动者可获得相应补贴。其中,参与全线上培训的劳动者凭电子培训券免费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明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线上培训单位补贴。参与“线上+线下”培训的劳动者凭电子培训券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明的,线上培训可按每人每学时10元给予线上培训单位补贴,线下培训单位按既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扣除线上补贴部分后,享受培训补贴。(泉州晚报记者 吴宗宝 通讯员 郭瑞雯 谢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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