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综合整治 服务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为做好公益诉讼,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办案为切入点,围绕关系民生焦点的重点事项,通过完善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相衔接的治理模式,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区域化治理水平。 运用法治思维 参与社会治理有力度 在办准、办好案件的基础上,该院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及时向相关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促成“黑臭水体”“黑脚面线”“加料油条”“无证摊贩”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得到整治。 针对农村“旱厕”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成26个乡镇排查农村“旱厕”8989件,拆除或者改造1037个,填埋7078个,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贡献检察力量。 联合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南安市河长办开展“一级、二级水源保护”专项巡查活动,发现部分水源保护区存在游泳、垂钓和违法养殖等问题,就此向南安生态环境局和属地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 开展“护卫泉州海岸线”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联合泉州市海警局南安站、泉州海事局南安海事处和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对南安所辖海域进行巡查。 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摊点存在的一些无序问题,开展守护城市“烟火气”专项活动,督促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对城区内部分烧烤摊点进行联合执法巡查,进一步规范烧烤摊位设置、油烟处理。 积极创新载体 服务社会治理有温度 以公益诉讼服务社会治理,还有哪些方式和手段可以运用?南安检察院为此积极创新载体,以更有实效、更有温度地来服务社会治理。 该院建设检察宣告室,打造以案释法新平台。对检察建议公开阐明事实理由,不仅对案件处理决定进行公开宣告,同时也对社会综合治理问题的检察建议开展集中宣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网格员共同见证并高度肯定。 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被省检察院列为典型案例。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对执行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异议,就此,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南安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联合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该案被省检察院列为典型案例。(通讯员 张杨馨 林阳滨 泉州晚报记者 黄耿煌 陈灵) |